來源:北京考試報 2009-03-04 11:16:15
北京教育考試院可了解到,今年中招擇校生計劃要通過招生簡章全部向社會公布,以保證招生工作的透明、公開。
今年中招將擇校生納入招生計劃統(tǒng)一管理,公辦普通高中遵循“限分數(shù)、限人數(shù)、限錢數(shù)”的三限原則,即擇校生錄取分數(shù)原則上不低于該學校普通班專業(yè)錄取分數(shù)線20分;擇校生人數(shù)比例不高于18%;擇校費收取標準每生不超過3萬元。錄取時與其他志愿一樣,按照考生成績和志愿順序依次進行。
市教委要求,各區(qū)縣和學校要嚴格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有關(guān)文件規(guī)定,將擇校生計劃納入招生計劃進行管理,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公辦普通高中計劃要依據(jù)《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每班不超過45人(含擇校生)。
市中招辦相關(guān)負責人表示,考生如被擇校專業(yè)錄取,就不能順延到其后的志愿。因此,考生在填報擇校志愿時要慎重考慮。另外,考生如果被擇校志愿錄取,需要繳納不超過3萬元的擇校費,考生和家長在填報擇校志愿前要充分考慮家庭經(jīng)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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