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4-07 10:42:04
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初中應屆在籍畢業(yè)生中,品學兼優(yōu)、家庭貧困、無經濟能力完成高中學業(yè)的學生可申報“宏志班”,享受資助政策。申請“宏志班”資助的學生必須參加中考。
“宏志班”資助對象的具體條件為:城鄉(xiāng)低保家庭子女;在初中階段學習期間表現(xiàn)良好,曾被評為校級以上(含校級)優(yōu)秀學生(新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綜合素質評定需達到4A1B以上(含4A1B);中考位置值及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達到所報“宏志班”學校指令計劃最低控制標準以上。
按規(guī)定,每位“宏志班”學生免交3年學費、免收3年書費(3年共計6000元)。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每月給予100元生活補貼費(3年共計3000元)。
本著自愿原則,20日前學生可向所在初中提出申請,學校依據相關條件對申請者的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調查,擇優(yōu)確定名單,并于22日至24日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后,學生填寫《武漢市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申請表》,由學校向區(qū)教育局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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