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博客 2009-11-24 09:52:30
中學校長推薦制的確立,注定要遭到眾人的質疑,這項制度會不會淪為權貴子弟們入學的捷徑,會不會為權錢交易打開方便之門,會不會從根本上破壞教育的公平公正的原則,誰能保證中學校長的道德和良知,即使有他們道德和良知,誰又能保證這些不受到利益誘惑和權力威脅?
這些疑問,不是對哪個中學校長不信任,而是這項制度嚴重破壞教育公平,推薦制度讓人想起了文革時期的推薦制,成了官僚子弟的特權,讓人倍感焦慮,以這種方式選擇“偏才”和“奇才”和“怪才”能否真正的達到目的呢?
首先,推薦制度破壞教育公平,在分數(shù)現(xiàn)在還對公正的情況下,推薦制無疑是害群之馬。如果你真正有本事的話,就通過考試獲得資格,分數(shù)面前一視同仁。分數(shù)還是相對公正的形式,以什么素質論資格,請問這樣的素質什么,有什么標準,不能服眾的標準有什么用,你說你素質高我還說我素質高。即使是在分數(shù)論資格的背景下,還出現(xiàn)分地區(qū)考試的不公正現(xiàn)象,如果再添上什么推薦制的話,更不能服眾,F(xiàn)在分省考試,已經(jīng)讓人質疑,有袒護發(fā)達地區(qū)的嫌疑,更讓人難以信服的是,很多地區(qū)進北大的分數(shù)連中部某些省區(qū)的重點分數(shù)還不等值。你有最好的師資和條件,還考不過人家,但你卻上名校,人家只能上普通學校,這是公正的事情嗎?這樣的素質能有多高?同分不同權或者甚至分省出卷考試連讓你連比較的機會都沒有,就是這些難以讓國人口服心不服的制度,導致了高考公正越來越受到了質疑。
其次,推薦制主觀性太強,難以服眾,還可能助長所謂的競賽排名風氣。這些年來,奧數(shù)競賽等遭到強烈的反對,因為這些競賽可以加分嚴重的影響了教育公平,現(xiàn)在又采取這樣的措施,不是更加劇了教育的不公平嗎?看看湖北的一個案例,初中時在湖北省“身邊的科學大賽”中獲一等獎,2007年未參加中考直接被武漢二中網(wǎng)招,高中階段獲“市三好學生”稱號……昨日(11月19日),我省首名中學校長實名推薦上北大的學生宋軼凡在武漢二中公示后,引起全校師生熱議。我們并不懷疑這位學生有資格上北大,但既然有這樣能力,為什么不通過公平公正的高考進入北大呢?這些被推薦的學生,還可能在以后的入學中,遭遇到別人異樣的眼光,對他們的前途是不是一定就好呢?
我們之所以反對奧數(shù)普遍化,主要的原因是這些制度損害了高考的權威性,損害了其他人的公正,你憑什么要加分,參加奧數(shù)是你的興趣,并不是你有凌駕其他考生分數(shù)的權力,如果你說素質高,你每項素質都比別人高嗎?城市里很多人連麥子韭菜都分不清,而僅僅靠什么這個競賽那個什么優(yōu)勢獲得特權,素質就很高嗎?這明顯是不公正的。
第三,增加中學校長的壓力,也讓中學校長很有可能成為謀私的工具。我們不懷疑一些中學校長的“信譽度”,但一項制度不妨君子要防備小人,一旦這些制度被利用,那種尋找“偏才”和“奇才”和“怪才”的目的不但不會達到,還為一些權貴子弟和富家子弟打開了方便之門,這樣做對我們的教育是有利的嗎?對于本來可以通過公平競爭獲得入學機會的學生是不是不公平呢?還有,即使現(xiàn)在的校長有很高的信譽度,而且也確確實實地推薦了一個怪才,但檢驗這個怪才的程序是怎樣的呢?一旦這位怪才不怪,這位校長的信譽度是不是受損了呢?
這項制度也給中學校長推上了火山口,一些中學校長開始不愿意承擔這樣風險:在北大公布“舉薦權”后僅兩天的時間,南師附中就率先出爐了要推薦學生的名單,不得不讓人感到意外。從目前獲得推薦資質的中學的具體操作看,基本上都是由學校對所有學生的學科成績、競賽進行綜合比較,然后依次排隊,在這種推薦模式之下,獲得推薦資格的,事實上就是以前的保送生。當然,這是最“保險”的方法,依照這種推薦方式,校長可以不需對自己的聲譽負責,也就可以輕松地以“這是學校綜合評定的結果,校長只是最后簽字的人”,來“消除”社會的質疑。這就是這項可笑的制度生出來的結果,還有,你憑什么制定這些學校有資格,其他學校就沒資格,一些農村的學校如果通過正常的考試,并非就不能考上北大,并沒就沒有資格上北大。這一系列的問題,不知道北大拍腦袋決策的官僚們想過沒有,你所掌管的北大不是你的北大,是整個中國人的北大。
高考備受爭議,很大一部分是受到了權貴們的干預,很多對這個相對公平的制度沖擊,使得高考已經(jīng)異化了,而且高考出的問題,都是一些明顯違背高考公正的因素導致的,同分不同權和額外加分以及分省考試故意知道分數(shù)不同無法比較等等破壞高考的因素造成的。這些不是高考本身的問題,文革時期不是廢除了高考了嗎,沒有標準或者說那些聽上去很冠冕堂皇的標準,讓無數(shù)真正有能力的人無法入學,而那些有關系的人即使是笨蛋也能入學。造成了學術的荒廢和國民素質水平的直線下降,社會缺乏足夠的優(yōu)秀人才導致社會差點崩潰。
還有,程序正義能不能實現(xiàn),校長推薦制度能不能達到程序上比高考更公正,還是一個問題。不僅僅教育界這樣程序公正問題受到了質疑,而最近司法界也出了這樣的難題。11月19日上午,安徽阜陽“白宮書記”張治安涉嫌報復陷害、受賄和阜陽潁泉區(qū)檢察院原檢察長汪成涉嫌報復陷害案,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法院在未給出合理說明的情況下,變相不公開審理此案,拒絕公眾旁聽和媒體采訪?梢,即使是法律規(guī)定那么嚴格,還有很多人鉆了空子,甚至不執(zhí)行,好像他們不屬于中國人民共和國管轄似的,執(zhí)法犯法和明顯違背公共德行的行為,何以服眾,豈不是在破壞我們的公正制度?推薦制度能夠保證有比刑法更為嚴格的程序制度嗎?既然沒有,你怎么能夠保證你這項制度在程序上就是公正的。難道僅僅靠個人的良心和道德嗎,如果這些人不講良心和道德怎么辦?如果這些人受到了威脅或者賄賂必需推薦某個人怎么辦?
中學校長推進制,還是應當緩行,不把這些問題解決了,不把這些弊端清除了,不能消除人們對于教育公正的質疑,這樣的推薦制是“法外取士”,對一些人是開了恩,對另外一些人則是不公正。中國的大學不是瞎折騰的地方,而是認真做學問的地方,有本事就多搞出一些學問了,為社會建設多做點實事,瞎折騰只會破壞國人學習已經(jīng)形成的秩序,破壞公平公正的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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