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都市報 作者:葉子靜 2012-03-05 10:24:31
3月1日,市教育局下發(fā)了今年中考體育的具體辦法,明確體育考試在4月中下旬分批進行,符合條件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緩考或者享受加分政策。
根據(jù)要求,全市所有參加升學(即報考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中等專業(yè)學校和中等師范學校)考試的初中畢業(yè)生,均需參加統(tǒng)一體育考試。體育考試采取過程管理考核與目標效果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過程管理考核成績30分,目標效果測試成績15分,最后以實得分相加計入升學總分,滿分為45分。往屆考生的體育成績,按目標效果測試的實考分數(shù) ,每項滿分15分,以實得分計入升學總分,滿分為45分?荚嚦醵ㄓ4月中下旬開始分批安排?忌蚩紕杖藛T有作弊行為的,當場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視情節(jié)輕重對考務人員進行批評或行政處分。
屬市內四區(qū)戶口,但在市內四區(qū)以外其他區(qū)市就讀回市區(qū)參加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的考生,如果已參加當?shù)伢w育中考,當?shù)氐目荚囉纸涍^市教育局驗收合格的,其成績有效,不需參加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的體育考試。其他考生按照往屆考生辦法執(zhí)行。
同時,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可申請免考。其升學體育考試的分數(shù),按滿分45分計入升學總分;平時能參加體育活動,但因突發(fā)生理疾病或意外傷害等原因,一周內確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也可申請免考,其升學體育考試的分數(shù) ,按升學考試15分的60%(即9分)連同學校的過程管理考核得分相加,計入升學總分,往屆、外地回青此類免考學生,其體育成績按升學考試滿分 45分的60%(即27分)計入升學總分;過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疾病不宜長跑的學生,可申請辦理單項免試,該項成績按照60%計算,記3分;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教育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體育類比賽個人項目前3名、集體項目冠亞軍的主力隊員,可由本人申請?zhí)岢雒饪,體育成績按滿分算。因生理、突發(fā)事件等情況暫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考試的當天申請辦理緩考,可緩期一周進行。出生年齡低于正常畢業(yè)生年齡段2周歲者,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的實際年齡標準評分。
此外,體育傳統(tǒng)(特色)項目學校體育特長生在市級以上相關體育項目比賽中的成績,或優(yōu)秀運動員在市級以上運動會比賽成績可作為加分條件,滿分仍為15分。但有效成績需是在2010~2012學年度內取得的成績,且運動員已按青島市《學生運動員注冊管理辦法》賽前進行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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