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09 13:59:51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2013年宜昌市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發(fā)〔2013〕5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13年中考體育考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體育考試項目
考試項目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初中三年級評價指標為依據設定,考試項目為:耐久跑、肺活量體重指數、握力體重指數。
耐久跑男生測1000米跑、女生測800米跑。
肺活量體重指數等于肺活量除以體重,測定肺活量與體重值。
握力體重指數等于握力除以體重乘以100,測握力與體重值。
測試項目為:1000米(男)/800米(女)、肺活量、握力、體重。
二、體育考試計分辦法
1、各項目權重:
2、體育成績:體育成績滿分分值為100分,為各單項得分的加權和。各單項得分參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2007年頒布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分表初中三年級的評分標準執(zhí)行,各單項分值100分。體育成績計算辦法為:
體育成績=耐久跑得分×0.5+肺活量體重指數得分×0.25+握力體重指數得分×0.25
體育成績作為學生體育學科畢業(yè)成績的依據,體育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體育合格。
3、體育中考計分:計入中考總分分值20分,體育成績達到良好(75分)及以上者,體育中考計分計20分;體育成績在75以下者,按體標成績乘以分值系數后計分,分數四舍五入后取整數。計算辦法為:
4、免考計分:根據省教育廳2007年頒發(fā)《湖北省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規(guī)定,殘疾免考體育成績記100分,體育中考計20分;傷病考生免考體育成績記50分,體育中考計13分(按50×20÷75算得)。
殘疾生免考需提供市殘聯頒發(fā)的殘疾證,傷病免考需提供由縣市區(qū)教育局指定醫(yī)院出具的傷病證明,經縣市區(qū)教育局審核后認定。
三、體育考試組織辦法及要求
1、體育考試工作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組織考試,各縣市區(qū)教育教育局要成立由局領導為組長,招辦、基教、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和考點學校主要負責人組成的體育考試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訂體育考試實施細則并報市教育局體衛(wèi)藝科備案?荚嚻陂g,市教育局將派出巡視員到各考點巡視。
2、考場設置應盡可能方便學生,利于安全。農村考場的設置原則上不出鄉(xiāng)鎮(zhèn),由監(jiān)考組到各校組織考試。
3、體育考試一律使用智能型電子儀器測試。
4、考務人員應選拔思想、業(yè)務素質較高的行政人員、教師和醫(yī)務人員參加考試工作。
5、加強體育考試安全工作,各地各學校要把關心學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做好學生入學后、畢業(yè)前的體質健康檢查,對經醫(yī)生證明確不能參加劇烈體育運動的學生,堅決實行免考制度。要主動與當地衛(wèi)生部門聯系,為體育考試的提供安全保障。要在考場要設立醫(yī)療救護點,配備必配的醫(yī)療救護設備和藥品,確保學生的健康和安全。各學校要把體育考試和體育活動中預防事故的措施通過各種途徑,傳授給每一位學生和教師。要根據體育考試的特點,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運動強度、自我保護等知識的教育和指導,正確引導學生積極參加日常體育鍛煉,做好考試前準備活動,教育學生科學鍛煉身體,正確對待體育考試,實事求是,不隱瞞疾病,珍惜生命、愛護身體,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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