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09 14:36:42
根據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和省招生委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人社局、招生委印發(fā)了《關于201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我市201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政策,與2013年相比,主要有六大變化。
一、清理規(guī)范中考加分優(yōu)待有關政策。為落實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加快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用教育公平重新審視體制機制、重新評估政策措施、進一步清理規(guī)范和逐步減少各類加分政策的精神,確?荚囌猩剑沂袑Ω咧须A段學?荚囌猩臃謨(yōu)待政策進行清理和規(guī)范。一是保留政策性加分優(yōu)待項目,包括對軍人子女和人民警察優(yōu)撫對象子女實行普通高中招生降分錄取優(yōu)待,以及對農村獨生子女、純二女結扎戶女孩實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加分優(yōu)待;二是只保留部分體育、藝術競賽獲獎加分項目,包括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體育競賽中獲省前三名的考生(競賽獲獎含集體項目),在地級市教育行政部門主辦和湛江市運動會學生組的體育競賽中獲前三名的考生(競賽獲獎含集體項目),以及在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比賽中獲國家級和省級三等獎以上、地市級二等獎以上的考生。取消科技比賽以及其他體育、藝術獲獎等加分項目;三是全部取消榮譽性加分項目,包括“三好學生”、“三好學生標兵”、“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和“優(yōu)秀團干”等項目。
二、調整部分學校的錄取批次和順序。今年取消提前批,只設第一、第二批兩個批次,每一個批次按計劃類別設置若干個志愿組。每一批次的第一個志愿組填報該批次錄取的公辦普通高中國家任務生和民辦普通高中,第二個志愿組填報該批次錄取的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第二批的第三志愿組填報中職學校或技工學校。市根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和1:1的投檔比例,劃定高中階段學校各類招生計劃的最低錄取分數線。錄取的順序是,先劃完一個批次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國家任務生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擇校生后,再劃下一個批次。即按第一批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國家任務生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第一批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擇校生,第二批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國家任務生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第二批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擇校生、第二批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5個志愿組順序依次劃線,在每組志愿中以分數優(yōu)先,按志愿次序進行劃線投檔,當考生被劃入某一學校后不再參加后續(xù)志愿和志愿組劃線。特長生在同一批次實行提前劃線。敬請家長和考生注意:被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需按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繳費。
三、進一步完善特長生的招生辦法。公辦普通高中特長生屬于國家任務生,包括體育、音樂和美術三種類型。今年特長生的招生實行術科和文化成績“雙入圍”。即市根據招生學校按招生計劃1:1。3的比例上報術科成績入圍的考生名單,以該校國家任務生分數線的60%作為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從中擇優(yōu)錄取。請考生和家長注意:每個考生每一批次只能參加一所普通高中學校一個類別特長生的考試,考試成績由考生簽名確認。如果考生違反規(guī)定參加同一批次多所學校特長生考試,或參加多個類別的特長生考試的,市將取消招生學校上報的該生成績,不列入特長生劃線范圍。
四、降低省、市一級學校擇校生比例。根據省的規(guī)定,今年我市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公辦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級、市一級普通高中,以學校為單位招收的“擇校生”占當年該校招收普通高中學生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比例從去年的15%下降到今年的10%。嚴禁高中階段學校高收費招收“掛讀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
五、深化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位分配機制。繼續(xù)深化各縣(市、區(qū))公辦省一級以上普通高中優(yōu)質學位分配機制。一是指標分配的比例從去年的40%提高到今年的50%;二是降分保護的幅度從去年50分提高到今年的100分,充分發(fā)揮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位分配機制對遏制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熱”、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均衡發(fā)展的導向作用,確保薄弱初中學校的學生均有機會享受優(yōu)質高中教育。請考生和家長注意:從2015年秋季起,赤坎區(qū)、霞山區(qū)、開發(fā)區(qū)、坡頭區(qū)和麻章區(qū)將按初三畢業(yè)生人數比例把市直公辦省一級以上普通高中學校一定比例的國家任務生招生指標分配到區(qū)域內每所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進行錄取。
六、提高了體育科目的考試分值。體育考試成績從去年的50分提高到今年的60分,中考總分也比去年相應提高10分,達到9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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