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精忠報國”
岳飛應募參軍,因戰(zhàn)功累累不斷升職,宋高宗親手寫了“精忠岳飛”四個字,制成旗后賜給他。又召他到寢閣,對他說:“中興的大事,全部委托給你了。”金人攻打拱州、亳州,劉锜向朝廷告急,宋高宗命令岳飛火速增援,并在賜給岳飛的親筆信中說:“設施之事,一以委卿,朕不遙度。”岳飛于是調兵遣將,分路出戰(zhàn),自己率領輕裝騎兵駐扎在郾城,兵鋒銳氣十足。
但是,后來高宗和秦檜決定與金議和,向金稱臣納貢。就在岳飛積極準備渡過黃河收復失地的時候,高宗和秦檜卻連發(fā)12道金字牌班師詔,命令岳飛退兵。后岳飛被以“莫須有”的罪名毒死于臨安風波亭,時年僅39歲。
分析:“國家有難,匹夫有責”。岳飛的忠勇故事千百年來激勵了一代又一代中國人。每當外侮當前,人們總是以岳飛為榜樣,堅決抵抗。
話題:“國難見忠心”“國家與個人”“忠君與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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