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7-31 13:58:58
7月28日,近日廣東省發(fā)布了《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吹起了中考改革的號角。其中,《辦法》要求全科目列入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鼓勵僅以“等級”呈現(xiàn)成績。
據了解,根據《初中學考實施辦法》,國家《課程方案》規(guī)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初中學考范圍,包括語文、數(shù)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
教育部負責人表示:“這樣改革目的在于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學’的傾向。”
而為了學生的負擔,《辦法》要求各科目考試時間依據《課程方案》和“學完即考”的原則確定,一般安排在學年(期)末進行。試題試卷的整體難度適當,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杜絕偏題、怪題。增加探究性和開放性試題的比例,培養(yǎng)學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除此之外,《辦法》根據各門科目的性質及計入中考錄取總分的情況提出了不同科目的成績呈現(xiàn)方式,一些科目的成績僅用來判斷是否能夠達到初中畢業(yè)的水平,可以采取合格/不合格的計分方式,達到合格即可通過;一些科目作為選拔升學的標準時,可以使用分數(shù)作為考試結果;如語文、數(shù)學、外語、體育與健康科目一般以分數(shù)形式呈現(xiàn),其他科目可以分數(shù)或等級呈現(xiàn)及合格與不合格等多種形式呈現(xiàn)。等級劃分及細化具體辦法由各地市規(guī)定;鼓勵僅以“等級”呈現(xiàn),避免學生分分計較、過度競爭,適度減輕學生學業(yè)和考試壓力。
而招生錄取方面,《辦法》表示沒有把所有的考試科目都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在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上,語文、數(shù)學、外語統(tǒng)一作為錄取計分科目。
此外,為引導學生加強體育鍛煉,要求將體育與健康科目納入錄取計分科目,并要求滿分值權重不低于錄取總分的8%。在語文、數(shù)學、外語以及體育與健康4個科目之外,要求各市根據自身情況確定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錄取科目及其計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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