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快報 作者:黃婷 2018-09-30 11:20:37
廣州中考相關新政征求意見
昨日下午,廣州市教育局就廣州中考政策有關事項舉行媒體通氣會,新快報記者從現(xiàn)場獲悉,根據(jù)省教育廳要求,作為試點市之一,廣州從2021年開始實施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铩V州中考政策實施將分兩步:2019年至2020年為過渡期,中考擬作“四項調整“。2021年起中考將實行新的考試、錄取制度。
2019-2020年:“四項調整”
學業(yè)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
為進一步引導學生提高數(shù)學運算能力,加強與高中教學相銜接,促進學生綜合素質提高,2019年起,初中學業(yè)考試擬不得使用計算器。
對應此變化,學校教學和中考數(shù)學命題亦將會做相應調整。
指標到校比例提至最低50%
按上級部門要求,廣州市公辦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國家級示范高中和市示范高中)從2019年起,擬將不低于50%的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指標到校分配將進一步擴大優(yōu)質教育資源的覆蓋范圍,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
示范性普高可自主招生
從2019年開始,示范性普通高中經(jīng)批準可試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0%以內(nèi)。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華山鷹表示,試行自主招生,可進一步擴大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自主權,激發(fā)學校辦學活力,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fā)展需要,為學生提供多樣化的成長通道。
其同時指出,對學校自主招生全過程各環(huán)節(jié)進行嚴格監(jiān)管,切實做到招生方案公開、實施過程公開、錄取結果公開,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力。
特色課程班與招生脫鉤
此外,備受學生家長關注的特色課程班獨立招生將成為歷史,根據(jù)上級部門要求,廣州市將特色辦學納入學校日常教育教學范疇,更好促進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fā)展,因此擬取消特色課程班的招生政策,切實鼓勵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fā)展。
2021年起:中考執(zhí)行新政計分科目增加歷史體育分值增至70分
2021年起,廣州中考改革擬在上級統(tǒng)一部署下實施新的考試制度、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和新的招生錄取機制,將實行“全科開考”,結合廣州實際,錄取計分科目擬增加歷史,采用“4+4”模式,即語文、數(shù)學、英語(含英語聽說)、體育與健康(含平時考核),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
值得關注的是,按照文理兼顧的原則,對部分錄取計分科目的分值進行調整,但錄取總分保持810分,道德與法治實行閉卷考試方式。其中,語文、數(shù)學、英語為120分,體育與健康由現(xiàn)在的60分增至70分,歷史、道德與法治各90分,物理、化學各100分。
入讀示范性高中參考科目須達C級
2021年后,廣州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nèi)容和形式,錄取參考科目要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體現(xiàn)。錄取參考科目包括地理、生物、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共5科,各科成績評定由高到低分為A、B、C、D、E五個等級,各等級人數(shù)按在全市考生總人數(shù)所占比例分別劃為A(25%)、B(35%)、C(25%)、D(10%)、E(5%)。
具體說來,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均須達到D級及以上;被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此外,綜合素質評價將作為學校自主招生和名額分配招生的重要參考。
公辦高中非戶籍生招生比例放寬
除了完善考試科目,2021年后在中考招生錄取上亦有調整,其一是完善名額分配招生,將“指標到校”名稱按照省的要求修改為“名額分配”,將公辦省一級普通高中納入實施“名額分配”的范疇,其余方面基本與過渡期政策保持一致。
其二,完善自主招生,經(jīng)批準的普通高中學校均可自主招生,并明確不同類別普通高中學校的自主招生比例;其三,完善隨遷子女升學政策,調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條件,由“三年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三年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持有《廣東省居住證》、三年參加社會保險、三年初中完整學籍”,即“四個三”條件調整為“兩個有”: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學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監(jiān)護人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廣東省居住證》;其四,簡化錄取批次,由7個批次減少到4個批次。
同時,調整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的比例區(qū)間,由全市統(tǒng)一為8%的比例調整為8-15%或8-18%的區(qū)間。
中考改革有關文件正征求民意
《廣州市教育局關于2019年至2020年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工作意見(征求意見稿)》、《廣州市教育局關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廣州市教育局關于2019年至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及《廣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深化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膶嵤┮庖(征求意見稿)》等4份文稿于9月29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自公布之日起20日內(nèi),市民可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修改意見。反映修改意見時,須注明具體理由和依據(jù),并簽署真實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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