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wǎng)絡 作者:中考網(wǎng) 2019-04-01 17:35:37
(二)征求意見
推薦教師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必須正式找學生本人談話,了解學生的理想、信念、性格、志趣,進一步核實考試失誤的原因,并征求學生本人是否愿意披露考試失誤原因的意見。
凡不同意披露考試失誤原因或提供相關證據(jù)材料的學生,推薦教師應終止對其的推薦工作。
(三)起草推薦信
推薦教師根據(jù)調(diào)查核實以及征求意見的情況,實事求是地起草推薦信。推薦信必須客觀真實地反映學生初中三年各門課程學習成績、綜合素質(zhì)的發(fā)展狀況以及個性特長等方面的情況,必須真實清楚地說明此次學業(yè)考試失誤的原因。
推薦信必須有力地論證考試失誤的偶然性,并附相關證據(jù)材料。
(四)張榜公示
初中學校應將推薦教師的推薦信公示三個工作日,廣泛征求學校教職員工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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