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6-03 15:29:41
三、錄取管理
(一)錄取組織工作。市教育局統(tǒng)籌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的錄取工作,并負責市直屬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的招生組織工作;市技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技工學校的招生組織工作;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所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組織工作。具體錄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明確招生范圍。市直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和技工學校(以下簡稱“中職學校”)面向全市招生;繼續(xù)實施市轄區(qū)(赤坎區(qū)、霞山區(qū)、坡頭區(qū)、湛江開發(fā)區(qū)和麻章區(qū))所轄公辦普通高中面向所有市轄區(qū)的大區(qū)域招生政策;其他縣(市)所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本縣(市)域招生。各普通高中學校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范圍招生,未經批準任何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跨區(qū)域招生。
(三)編制招生計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實行網上編制,并向社會公布。市教育局負責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統(tǒng)籌管理,并負責編制市直屬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編制所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編制辦法另行通知。
1.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我市公辦國家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優(yōu)質學位分配機制(簡稱“指標到校”)繼續(xù)執(zhí)行50%的分配比例。即將各公辦國家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50%分配到招生區(qū)域內初中階段學校(含民辦),其中,除湛江市實驗中學以外,市直屬公辦國家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全市初中學校分配(湛江市實驗中學的生源主要來自雷州市,該校指標生計劃只面向雷州市初中學校分配);市區(qū)其他公辦國家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計劃面向市區(qū)初中學校分配;其余縣(市)公辦國家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計劃面向本縣(市)初中學校分配。分配辦法如下:某普通高中學校分配到某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該初中學校中考考生數÷該普通高中學校分配指標生區(qū)域的中考考生數)×該普通高中學校分配到相應招生區(qū)域的指標生名額。
2.普通高中特長生計劃。普通高中學校經批準可根據辦學特色申請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體育傳統(tǒng)項目學校招收的特長生計劃優(yōu)先安排傳統(tǒng)項目;公辦國家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可按不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總數10%的比例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其他普通高中學?筛鶕k學特色、辦學條件等因素擬定特長生招生計劃。
3.中職學校招生計劃。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包括本地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和向珠三角中職學校輸送生源計劃,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省下達的招生任務和各中職學校辦學規(guī)模、辦學條件、專業(yè)設置等因素制定。
(四)投檔錄取原則。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行“分數優(yōu)先,依照志愿順序”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依批次、志愿組進行投檔錄取,順序依次為提前批,第一批的第一志愿組、第二志愿組、第三志愿組,第二批的第一志愿組、第二志愿組、第三志愿組。
1.五年一貫制公費定向招生錄取。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9〕5號)執(zhí)行,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2.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公辦國家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采用單獨志愿組、單獨錄取的招生辦法。市教育局根據公辦國家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對成績達到市教育局劃定的全市第一批次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指標生分配條件(參加今年我市中考、連續(xù)三年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且具有就讀學校三年完整學籍)、填報了分配指標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志愿的考生,按其成績和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投檔。如果某普通高中學校分配到某初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數末位有多位考生總分相同,則按“同分比較”原則確定該初中學校優(yōu)先投檔者。各初中學校和有關普通高中學校要將指標生錄取名單在學校公示一周,接受社會監(jiān)督,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普通高中統(tǒng)招生錄取。市教育局根據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和志愿順序,按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劃定普通高中學校統(tǒng)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統(tǒng)招生分數線”)。投檔劃線順序依次為第一批次志愿學校、第二批次志愿學校。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均按招生計劃與錄取人數1:1的比例劃線;為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合理調控普職比、確保中職學校與普通高中在校生規(guī)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市教育局將繼續(xù)劃定全市各批次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嚴格執(zhí)行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如果招生學校投檔計劃數末位出現多位考生總分相同,則按照“同分比較”原則確定優(yōu)先投檔的考生,即先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若三科總分相同,再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的順序比較單科成績,確定優(yōu)先投檔者。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