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5-20 16:09:39
第二批:
中等職業(yè)學校,考生可填報6個志愿,每個志愿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yè)。其中:
第1至第2志愿為“三二分段”專業(yè)志愿,每個志愿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yè);志愿填報時,考生需選擇是否服從專業(yè)調劑。第3至第6志愿為非“三二分段”專業(yè)志愿。
關于指標生
指標生招生計劃
珠海市第一中學(校本部)、珠海市第二中學、珠海市斗門區(qū)第一中學、珠海市實驗中學、北京師范大學(珠海)附屬高級中學等5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不含民族班招生計劃)中不超過7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斗門一中面向斗門20%的招生計劃同樣劃分不超過7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珠海市第三中學、和風中學招生計劃中不超過4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
錄取辦法
錄取原則:
將指標生招生計劃按考生比例分配到招生范圍內各初級中學,根據(jù)考生的中考成績及志愿順序擇優(yōu)錄取。
名額分配辦法:
各初級中學可以分配到某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名額=(本校報考考生數(shù)/全市或本區(qū)考生總數(shù))×某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不含民族班招生計劃)的70%;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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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門一中分配到斗門區(qū)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斗門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計劃中分配到的指標生名額+斗門一中面向斗門區(qū)20%招生計劃中分配到的指標生名額;
各初級中學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級普通高中的指標生名額=(本校報考考生數(shù)/本區(qū)考生總數(shù))×某所省一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40%。
原則上每所初級中學在相應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1個指標生名額。初級中學具有指標生資格考生數(shù)少于50人的,分配1個指標生名額。
各初級中學指標生名額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數(shù),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過指定比例的指標生名額按向下取整分配完畢后,剩余名額轉為統(tǒng)招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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