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洛陽市教育局 作者:洛陽市教育局 2022-01-02 10:20:05
1.過程性評價
過程性評價在中招體育考試總分中占 10 分,分七、八年級兩個學年進行,每學年各 5 分。 過程性評價由體育與健康課、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及校級運動會的出勤表現(xiàn)等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兩部分構成。
體育與健康課、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及校級運動會的出勤表現(xiàn)等,每學年為 2 分,評定標準為四個等級,優(yōu)秀 2分、良好 1.5 分、及格 1 分、不及格 0.5 分。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每學年為 3分,評定標準為四個等級,優(yōu)秀 3 分、良好 2.5 分、及格 1.5 分、不及格 1 分。
初中學段轉學的學生,按以下情況處理:
、俪鞘袇^(qū)外轉入的學生,視其轉入時間,轉入后按照本辦法執(zhí)行,轉入前成績根據轉入后取得成績按比例對照評分。
、诔鞘袇^(qū)內轉入的學生,已經認定的過程性評價成績有效;未認定的成績,由轉入學校根據本校的統(tǒng)一要求評定。備案流程及辦法由各學校自行制定。
2.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在中招體育考試總分中占 60 分,在九年級第二學期進行,由必考、選考組成,項目設置從《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選取。
各縣、偃師區(qū)和孟津區(qū)中招體育考試方案要報市教育局備案。
=考生守則=
1.考生必須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務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秩序。
2.考生憑準考證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育考試。
3.在考場按規(guī)定穿戴整齊,不準喧嘩,不準打鬧,不準躺臥。
4.參加考試應穿著運動裝、運動鞋,不準穿帶釘鞋。
5.考試中因傷等突發(fā)事件而終止考試,已考項目成績有效,未考項目按無成績計算。如該考生申請緩考,必須填寫緩考申請表,經主考批準,在緩考時測試未考項目,已考項目不再測試。
6.考生在出考場時,應在出口顯示屏上查看自己的體育成績,并確認。
=組織考試=
考試項目一: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
1.測試方法
考生按編組進行測試,站立式起跑。起跑前考生站在起跑線后的集合線上,當聽到跑的指令后開始起跑。以分、秒為單位記錄測試成績。
2.注意事項
、僭 400 米標準場地上進行測試,考務人員應向考生報告剩余圈數(shù),以免跑錯距離。
②考務人員應告知考生在跑完后應繼續(xù)緩慢走動,不要立刻停下,以免發(fā)生意外。
③考生不得穿皮鞋、塑料涼鞋、釘鞋參加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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